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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南华北盆地柘城断隆等 4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4 09: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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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南华北盆地柘城断隆等

4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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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2026年河南南华北盆地柘城断隆等4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

1.河南南华北盆地柘城断隆石油天然气勘查;

2.河南汾渭地堑南石油天然气勘查;

3.河南南华北盆地胡襄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查;

4.河南南华北盆地胡襄2石油天然气勘查。

河南南华北盆地胡襄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查河南南华北盆地胡襄2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打包出让,申请人需同时竞买。

(二)勘查矿种:石油天然气。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探矿权证书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二)交易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12号

 址:http://hnsggzyjy.henan.gov.cn/

 话:0371-65915520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6年4142026年521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56上午9时至521下午16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安装证书和系统驱动(已持有CA数字证书的意向竞买人请忽略此步)。

CA数字证书咨询办理:登陆交易中心网站,依次点击“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按“关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办理。

2)意向竞买人可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查看数字证书、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点击“交易信息”“矿权交易”,选择意向矿业权资源,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文件。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河南省交易系统”,选择矿业权意向资源提交竞买申请。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意向竞买人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出具日期距离本次报名起始日期1年以内,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三)、(四)、(五)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上述报名材料需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时按要求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521下午17时止保证金应在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

当竞价超过1亿元时,追加保证金2000万元,追加时限1个工作日;当竞价超过5亿元时,追加保证金5000万元,追加时限2个工作日,至此后续不再追加。

3)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自动获取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并生成“申购订单”;在按“申购订单”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等待竞买资格确认。

4)矿业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户,应与意向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含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时注册录入的“基本”一致,并需按时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申购定单”中的指定银行户,否则矿业权交易系统将不予确认,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的保证金将于竞得人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出让收益缴纳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未竞得者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保证金退还时,本金利息一并退还。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229时至52517时止。

交易中心在规定的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内组织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竞买资格审查为一次性,审查通过的,将在交易系统内自动生成“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未通过的,不能参与矿业权竞买。

缴纳了竞买保证金且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通过资格审查成为竞买人。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5219时

挂牌报价结束时间:出让区块1为2026年6月9日9时,出让区块2为2026年6月9日10时,打包出让区块3+4为2026年6月9日11时。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出让区块挂牌报价结束5分钟

若交易熔断发生在挂牌期,则挂牌报价结束时间及之后的“是否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询问时间将顺延,具体时间以系统弹窗信息为准。

2.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凭CA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按相关规定参加网上报价、竞价、相关确认等交易活动。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河南汾渭地堑南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查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其余3个探矿权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候选人需带自行打印的《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并携报名资料(验原件留加章复印件)和公章到交易中心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成为竞得人。

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0.8%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0.8%))。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出让范围内的高铁、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对勘查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三)河南南华北盆地柘城断隆石油天然气勘查、河南南华北盆地胡襄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查、河南南华北盆地胡襄2石油天然气勘查探矿权的期限为五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为五年;续期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减勘查区域面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河南汾渭地堑南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查探矿权出让期限为五年,竞得人(乙方)取得探矿权五年内须向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探采合一或转为采矿权,否则探矿权期限届满后不予续期。

竞得人缩小勘查区域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的,按规定开展油气探采合一工作,并按要求缴纳出让收益。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湿地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基本草原的,将来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必须符合基本草原的管控要求才能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如发现文物古迹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向当地主管部门上报,配合处理相关事项。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371-68108128。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处(交易组织实施)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8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15520

(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交易中心东配楼一楼)

联系电话:0371-61335566

(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询: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108128

(四)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371-65915501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108575

十四、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格式)

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3.竞买声明(格式)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