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时代广场(机电北库)商业房产1-3层出租[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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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时代广场(机电北库)商业房产1-3层出租交易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安源时代广场(机电北库)商业房产1-3层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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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5ZL000151 | 监测编号 | GR2025HA1001197-2 |
出租底价 | 120 万元/每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25 |
项目概述 | 标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南阳路西,安源时代广场商业房产1-3层,建筑面积8682 平方米,目前用途:商业。现状:无装修、毛坯状态,市政水、电未能接通。 |
资产信息
项目视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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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vr |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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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河南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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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1699520747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郑州市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是否国资 | 是 | ||
注册地(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8号星程酒店后配楼401房 | 经营规模 | 小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12162.43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文青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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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方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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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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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要求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3年为一周期,自第4年起,每周期在上一年度的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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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租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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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出租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次出租年限为10年。 2.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根据挂牌结果核算,每3年为一周期,自第4年起,每周期在上一年度的租金基础上递增3%。 3.原则:先付租金后使用。支付周期:季付。首期租金,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以后每期租金,于前一周期期限届满前1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出租方。合同终止时,乙方交换房屋后,如租赁房屋内的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且乙方租赁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时,履约保证金将于解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土地税等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四)交易费用承担 因本次招租,交易双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等中介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交易保证金可直接冲抵。 (五)其他 1.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支付租金。 2.本次挂牌,出租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租赁合同范本,范本中的条款对承租方具有拘束力,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承租方不得变更。 (六)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在登记报名后,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逾期未交纳,视为其自愿放弃承租资格。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成交资格不予认可,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单方撤回申请的;2、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之一后,单方撤回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文件,或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其他中介服务费用的;4、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6、意向承租方存在违反公告内容及交易规则其他情形的。 扣除的交易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优先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中介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出租方,作为对出租方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意向承租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直接冲抵第一季度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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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次招租相关事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产权交易机构备查资料和披露信息,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全部内容。 2、承租方应自行投资解决周边遗留问题,如拆除临时围挡、打通外围道路、解决市政供水供电等问题,确保正常经营。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3、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5个月房屋装修期,房屋装修期免收租赁费用。 4、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面积为11,000.00㎡,其中,主楼一楼140m²现由安源时代广场物业公司使用,东配楼附楼2178㎡未实际交付,均不在此次出租范围内。本次出租面积共计8682m²。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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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兵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15981895100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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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