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过氧化氢低温灭菌器、医用快风干燥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17: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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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789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过氧化氢低温灭菌器、医用快风干燥柜采购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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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豫财购投〔2026〕136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项目顺延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总得分:84.30分。 | ||||||||||||
| 3、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16时56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收费金额:14790元。 2. 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等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更正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人民路19号 | ||||||||||||
| 联系人:冯秋霞 | ||||||||||||
| 联系方式:1990096275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楼304房间) | ||||||||||||
| 联系人:宋沛浩 | ||||||||||||
| 联系方式:0371-6595180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宋沛浩 | ||||||||||||
| 联系方式:0371-65951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