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遴选供应商项目 |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60192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 监督部门: | 河南省焦作监狱执纪监督室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吴宝清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1-3593023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4555号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遴选供应商项目(二次)(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60192001)于2026-09-29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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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遴选供应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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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遴选供应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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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豫工程2026019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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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恒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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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6-09-29 |
|
开标地点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 |
|
评标结束日期 |
2026-09-29 19:25:00 |
二、所有投标人情况:详见附件“开标记录表”
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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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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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濮阳市拱月特殊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恒丰(河南)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7743.3 |
16859.5 |
16398.2 |
16014.3 |
|
投标范围 |
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的供货、安装、维修、验收、质保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服务。 |
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的供货、安装、维修、验收、质保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服务。 |
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的供货、安装、维修、验收、质保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服务。 |
2026年-2027年生产辅助物资及零配件的供货、安装、维修、验收、质保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服务。 |
|
供货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 |
|
投标质量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采购人实际需求并通过验收。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采购人实际需求并通过验收。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采购人实际需求并通过验收。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采购人实际需求并通过验收。 |
|
项目负责人 |
冯军良 |
王小社 |
王金义 |
张世营 |
3.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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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豫工程20260192001 |
濮阳市拱月特殊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冯军良 |
其他 |
项目负责人 |
41092319671103241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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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豫工程20260192001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王小社 |
其他 |
项目负责人 |
610321197102261556 |
/ |
/ |
|
3 |
豫工程20260192001 |
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王金义 |
其他 |
项目负责人 |
410205196211230014 |
/ |
/ |
|
4 |
豫工程20260192001 |
恒丰(河南)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张世营 |
其他 |
项目负责人 |
410107196311171530 |
/ |
/ |
3.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
1 |
豫工程20260192001 |
濮阳市拱月特殊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第一批衔接资金白沟产业园缝纫机械资产收益项目(三标段) |
魏县乡村振兴局 |
2023年 |
/ |
|
2022年第一批衔接资金白沟产业园缝纫机械资产收益项目(一标段) |
魏县乡村振兴局 |
2023年 |
/ |
|||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缝纫设备零配件及生产辅助性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 |
2023年 |
/ |
|||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缝纫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 |
2024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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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继纫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 |
2024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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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服装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
2025年 |
/ |
|||
|
2 |
豫工程20260192001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华盛集团达信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小机电物品采购项目 |
广西华盛集团达信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07月03日 |
/ |
|
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2024年常用缝纫配件、耗材集中采购项目 |
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16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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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物资及零配件遴选供应商项目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6日 |
|
|||
|
河南春育服饰有限公司2024年低值易耗品供货商采购项目 |
河南春育服饰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1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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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缝纫设备零配件及生产辅助性物资供应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 |
2025年02月25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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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豫工程20260192001 |
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三门峡白天鹅服饰有限公司2026年度生产辅助材料资质供应商采购项目 |
三门峡白天鹅服饰有限公司 |
2026年4月8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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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物资及零配件遴选供应商项目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26日 |
/ |
|||
|
河南省冠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缝纫零配件及生产物资遴选供应商项目 |
河南省冠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7月25日 |
/ |
|||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缝纫设备零配件及生产辅助性物资供应商遴选入围项目 |
河南省中联龙安实业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7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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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豫工程20260192001 |
恒丰(河南)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省亚豪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缝纫配件及生产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
河南省亚豪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2025年6月 25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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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炎黄制衣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缝纫车间设备零配件及常用物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
河南省炎黄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12月 23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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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白天鹅服饰有限公司2026年度生产配件采购项目 |
三门峡白天鹅服饰有限公司 |
2026年03月 24日 |
/ |
3.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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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豫工程20260192001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注明开具日期,且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相关材料或自行承诺)。 |
4.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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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豫工程20260192001 |
濮阳市拱月特殊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注明开具日期,且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相关材料或自行承诺)。 |
|
2 |
豫工程20260192001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注明开具日期,且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相关材料或自行承诺)。 |
|
3 |
豫工程20260192001 |
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注明开具日期,且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相关材料或自行承诺)。 |
|
4 |
豫工程20260192001 |
恒丰(河南)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注明开具日期,且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相关材料或自行承诺)。 |
五、废标情况及原因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废标原因 |
|
1 |
郑州申亚设备有限公司 |
按照招标文件3.1.3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 |
河南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按照招标文件3.1.3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六、报价修正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修正(元) |
|
1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1.分项合计数为16859.45,按照招标文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要求单价 合计应为16859.5 2.分项单价合计数为:16859.5 |
七、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
1 |
濮阳市拱月特殊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23 |
21 |
21 |
20 |
23 |
|
2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24 |
22 |
21 |
21 |
25 |
|
3 |
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19 |
19 |
19 |
18 |
22 |
|
4 |
恒丰(河南)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20 |
20 |
20 |
20 |
21 |
八、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
1 |
濮阳市拱月特殊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39.00 |
40.00 |
35.00 |
39.00 |
36.00 |
|
2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37.00 |
35.50 |
33.00 |
35.00 |
34.00 |
|
3 |
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36.00 |
36.50 |
34.00 |
31.00 |
33.00 |
|
4 |
恒丰(河南)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33.00 |
32.50 |
31.00 |
29.00 |
29.00 |
九、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
1 |
濮阳市拱月特殊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27.08 |
86.48 |
|
2 |
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
28.50 |
86.00 |
|
3 |
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29.30 |
82.80 |
|
4 |
恒丰(河南)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30.00 |
81.10 |
十、公示时间: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十一、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十二、异议及投诉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
名称: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91-3555611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恒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云港路51号空港跨境A座703室 联系人:朱秀丽 电 话:0371-55137717 电子邮件:hhgczxyxgs@126.com |
|
3 |
监督部门 |
河南省焦作监狱执纪监督室0391-3593023 |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