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振中街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工程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振中街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由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城镇[2023]32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4-410700-04-01-313029,招标人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振中街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工程及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128、2026-020
2.3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振中街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一座,泵站设计流量45m3/s,占地面积为7325.73平方米。泵站位于振中街以东,德源路以南,东孟姜女河以北,泵站服务范围包括夏荷路、解放大道、南环路、振中街、德源路所围合的区域,以及东孟姜女河、南外环路、新飞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服务面积总计约为9.6km2。站内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泵房和附属用房,附属用房内包含高压配电间、低压配电间、控制室、机修间、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
2.4建设地点:新乡市振中街与东孟姜女河交叉处东北方向;
2.5项目预算金额:约6516万元(其中:一标段:64703089.94元;二标段:施工中标价的0.7%)
2.6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二标段: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计划工期:一标段:30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2.9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本单位注册),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仅一标段需要提供):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提供单项合同金额≥3000 万元、实施主体为泵站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清晰的扫描件;材料须能够体现合同金额;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仅二标段需要提供):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提供实施主体为泵站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本项目所需资质)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
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评标与定标
(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核查随机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7.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和平大道中134号
联系人:王晓阳
电 话:13937359908
8.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冬青街盛鼎科技楼12楼
联系人:胡会单、上官慧强
电 话:13083826687
8.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和平大道中134号
电话 :0373-3696562
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