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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伊吾县胡杨大道消防救援站综合训练塔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6-09-16 11:44: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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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伊吾县胡杨大道消防救援站综合训练塔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5052226081400494)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哈密市伊吾县胡杨大道消防救援站综合训练塔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6081400494)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26]180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总投资550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
2.项目规模:新建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新建十层综合训练塔及其配套6层钢制辅助设施、室外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6081400494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胡杨大道消防救援站综合训练塔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新建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新建十层综合训练塔及其配套6层钢制辅助设施、室外配套设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其他条件:
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75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3.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75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
3.3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3.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5信誉要求: 3.5.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3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首页-点击“信用建设”窗口-分别查询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注: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需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7人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及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房屋建筑工程规模小型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测量员、预算员没有岗位证的可用建筑专业中级职称代替。安全负责人应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C证,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6日到 2026年09月2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09:3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30
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7.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7.4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伊吾县振兴路300号政府行政综合办公二号楼四楼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伟福大厦4层
联 系 人:仝玉翰 联 系 人:马丽莎、刘美玲
电 话:15894625406 电 话:15688337728、181991655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10822070@qq.com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9/16 10: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