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已由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字〔2026〕3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10-410728-04-01-964215,招标人为长垣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
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117、长财招标采购-2026-52
3.建设规模: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1座、生物池2座、二沉池2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深床滤池1座、接触池1座、加氯加药间1座、浓缩池2座、贮泥池1座、脱水机房1座、除臭滤池2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1座、附属用房1座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污水管道7336m,其中DN1200Ⅲ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372m,DN1000Ⅲ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2123m,DN800Ⅲ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4383m,DN1000Ⅱ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29m,DN800Ⅱ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23m,DN600Ⅱ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84m,DN500Ⅱ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136m,DN400Ⅱ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186m,破除及修复现状沥青路面2180平方米,破除及修复现状人行道2502平方米。
4.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1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测量、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文物勘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相关商务委托服务,以及施工全过程现场配合、技术答疑、变更对接、驻场服务等全部后续配套服务。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建设地点:长垣市华豫大道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已建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
8.项目预算金额:36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60万元
9.服务期限:3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1)勘察及测量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勘察及测量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提供投标单位(联合体对应成员单位)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及测量负责人由承担勘察测量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担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全部人员社保归属对应工作承担单位。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各类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2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各方不得再将本联合体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对外分包;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凭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注:
(1)招标人后续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标证通或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等)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或企业CA锁(包括法人代表CA锁)进行签章制作。
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评标与定标
2.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核查随机法”。
2.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2.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2.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2.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长垣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垣市蒲西街道兴盛街33号
联系人:陈玲
联系方式:139496386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禾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泽
地 址:长垣市华垣路富美公园城28号楼103商铺
联系人:王泽
电 话:15993077577/19513580886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B座
电 话:0373-8881353
河南省禾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