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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新乡市新能源充电站(桩)一期项目1标段、2标段
发布时间:2026-09-08 17:16: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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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新能源充电站(桩)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新能源充电站(桩)一期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沿黄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ggzy.xinxiang.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新能源充电站(桩)一期项目

2.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102

2.3项目建设规模:新乡市新能源充电站(桩)一期项目施工整体划分为两部分实施,本次招标为该项目施工部分的第一部分,剩余施工部分后续另行组织招标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停车位铺装、充电桩、变配电系统、接地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道闸系统、照明系统、消防设施、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光储充一体化系统、附属用房、停车棚等。

2.4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经开区、高新区、延津、辉县等地。

2.5项目预算金额:38025858.07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市新能源充电站(桩)一期项目施工第一部分,包含392个充电桩安装、土建、配电、配套附属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质保期内保修。

二标段:本次招标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8计划工期:

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缺陷责任期:1年。

2.11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2026年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电子签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人员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二标段:监理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4.3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电子签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人员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0909000分至20260915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9290900分。

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机位。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5.6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8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乡沿黄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新闻大厦6楼618

联系人:乔江涛

电话:18860356860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12B

联系人:汪曦、田丹丹、焦学政

 话:0371-55001516/0371-55001517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址:新乡市和平路134

 话:0373-3696562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9/07 20: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