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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6-04-27 11:2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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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 65052226041000454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6041000454001)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26】41号文件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5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吐葫芦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新建DE110供水管网5000米,入户DE32供水管网1500米,改造村内巷道25000平方米,配套149户单户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道路铺装11019.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6041000454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新建DE110供水管网5000米,入户DE32供水管网1500米,改造村内巷道25000平方米,配套149户单户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道路铺装11019.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公共建筑工程规模小型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职务(投标企业须提供承诺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测量 员、预算员没有岗位证的可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代替,其他人员如没有相关岗位证书的可提供岗位取消相关官方文件;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3 年 03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勘察五方盖章),以上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 3 年(指 2023 年03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勘察五方盖章),以上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如出现拟 派项目负责人存在变更的,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的为准,同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或网页截图)。 (7)财务要求:近 3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可放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若附注较多,可用财务情况说明书替代 (财务情况说明由投标企业自行提供),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信誉要求:投标人①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②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 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③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首页-点击“信用建设 ”窗口-分别查询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2023 年01 月 01 日-至今)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⑤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9)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 统的公告》 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授权委托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到 2026年05月09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0:00
2.开标方式:公开招标
3.开标地点: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不见面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 (需提前确保网络环境稳定、CA 锁功能正常,保障交易活动顺利进行。“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操作手册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 ”获取)完成远程解密 、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投标文件编制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 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吐葫芦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吾县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联 系 人:彭海波 联 系 人:孙佳玉
电 话:0902-6720273 电 话:151090288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6年04月2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6/04/24 19:18:17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6/04/24 19: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