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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2025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淖毛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施工)
发布时间:2025-07-18 10:22: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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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淖毛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施工)
 
 
( 65052225061200351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2025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5061200351002)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25〕146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508.87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新建路灯及信号灯2297盏;绿化213776平方米,绿化提升169821平方米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5061200351002001
标段(包)名称: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淖毛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施工)
招标范围:新建淖毛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伊淖路、顺达路、顺应路的土石方工程、绿化种植、绿化灌溉、路沿石、沥青路面恢复以及顺应路(路口)提升和配套照明工程。路灯及信号灯788盏,配套物流园道路灯320盏,提升改造169821平方米,新建绿化55177平方米。(完成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淖毛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施工)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人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计),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即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均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社保(须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项目;(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各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不可兼中。(7)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到 2025年07月2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0: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61042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需提前确保网络环境稳定、CA锁功能正常,保障交易活动顺利进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获取)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5、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资源路西路2巷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15号鑫嘉瑞大厦7楼
联 系 人:刘昱松 联 系 人:钟莎莎
电 话:19000625616 电 话:1502610686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50486823@qq.com
 
2025年07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新疆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7/17 19: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