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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5-07-13 18:45: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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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
 
 
( E6505003919000862001)
 
 
一、招标条件
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6505003919000862001)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612386387.50元,招标人为哈密市蜀清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州区
2.项目规模: 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位于哈密东南部风区内(烟墩),本项目建设容量为200MW,现阶段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6700kW风电机组(投标技术方案,机组单机容量应为6.25MW-7.5MW区间),风场内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220kV汇集站,规划新建1座监控中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5003919000862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涉网试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至并网所有工作,消缺,培训,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除以上要求外,承包单位需按照当地电力基本建设工程和国家对风电项目验收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项目所在地区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在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工程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在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工程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订版合同,合同证明材料提供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4、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业绩类似项目是指: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为该项目经理负责的证明材料;业绩提供签订版合同,合同证明材料提供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近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连续社保,个人业绩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6、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4日到 2025年07月1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0: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
1、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8个月(548日历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转商完成日期:220kV新能源汇集站投运后2个月内完成。
2、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密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 发布(备注: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4、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mzwfw.com )-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或以邮件形式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mzwfw.com )->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6、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 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60861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7、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蜀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千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金光大道5号1-110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宏凯壹号庄园G1G2号商业楼二层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蔡培
电 话:13548582006 电 话:1337971611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963632038@qq.cm
 
2025年07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蔡培 签于 2025/07/13 14: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