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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公开招标]XCGC-FS2025015号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高新区智慧岛片区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15:02: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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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S2025015号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高新区智慧岛片区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高新区智慧岛片区积水点改造工程”,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411051-04-01-752121。招标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S2025015号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智慧岛片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许州路(永昌东路-隆昌路)排水工程、永昌东路雨水提升泵站及阀门井工程,主要包括:新铺设二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新建矩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八字出水口,破除及恢复现状沥青路面,新建雨水提升泵站,钢板桩支护,新建河道护坡,低压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泵房自控,阀门井自控,泵房排水、绿化工程等主要内容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19766659.28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 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事项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事项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事项

9.1招  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址:河南省许昌市魏武大道中段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78822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15637472255

9.3监督部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75516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