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信息登记须知
- 欢迎您阅读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须知。本须知阐述之内容和条件适用于所有在交易平台参与各类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
- 1、凡在交易平台参与各类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需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 2、市场主体须确保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诚信承诺书》约定处理,相关责任和后果由市场主体承担。
- 3、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登陆本交易平台进行更新。因信息登记错误或者未及时更新而影响交易的,由市场主体承担造成的相关后果和一切责任。
- 4、市场主体的CA数字证书、用户名及密码等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或转借给他人使用,若因保管不善、信息泄露或转借他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 5、本交易平台将对市场主体登记的信息对外公开,并在全国范围内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
- 6、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和技术问题而导致的交易平台数据丢失或服务中断,市场主体应予以谅解,并接受使用交易平台所提供信息及服务的所有风险和后果。
- 7、市场主体登记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一旦在本交易平台进行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