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路9号院临街商铺豫(2022)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69145号、豫(2022)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69146号[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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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路9号院临街商铺豫(2022)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69145号、豫(2022)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69146号交易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泰山路9号院临街商铺豫(2022)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69145号、豫(2022)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6914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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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A2026ZL000152 | 监测编号 | GR2026HA1001306 |
| 出租底价 | 36000 元/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16 |
资产信息
| 项目视频 | |
|---|---|
| 项目vr |
| 详细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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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漯河盛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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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MA9M9TL72M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漯河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资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MAX世界港1号楼1712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东东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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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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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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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要求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 租金递增方式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失信行为的证明文件(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结果);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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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交纳1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竞买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的首年租金,如竞买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2.租金采取年度支付,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以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填报资料为准)。该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首年租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之后的租金在上年度租赁到期前30日内支付下年度租金,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免租期间内承租方免交租金,但须交纳物业管理费。 4.水费、电费、供暖、物业费均由承租人从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全额承担。 5.租赁期内,全部装饰、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7.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就乙方房屋装修或设施改善增设部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无偿收归甲方,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原状所需合理费用。 8.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房屋及附属设备维修、消防及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人或与他人共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0.意向承租单位承租后不可更改租赁用途,如意向承租单位变更使用用途则视为单方违约。 11.租赁期满,如出租方房屋不再出租,出租方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5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意向承租方除按协议规定按时缴交纳租金外,在第一次交纳租金时,还应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在租期结束时,无拖欠费用,资产无结构性损坏、设备能正常运转时退还承租方。 13.如遇下列情况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 (1)不可抗因素; (2)如遇地方政府政策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公楼需搬迁、关闭、股权转让等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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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出租条件,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即视为违约。 2.非因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租方有权将本次租赁资产再行挂牌租赁,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出租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出租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未能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未按时支付应付租金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的; (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之一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 (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承租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3.租赁期开始日起,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30天装修准备期,装修期内不收取租金,租赁期限从准备期结束后第一天开始。 4.租赁年限,以意向方实际需求进行申报,最短时间不得少于2年(含2年),最长时间为3年(含3年)。 5.免租期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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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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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赵先生 石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395-3336518 0371-65665765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漯河市郾城区工商联大厦8楼813 |
项目附件
|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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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