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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及部分利旧实验台搬迁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09:41: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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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17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及部分利旧实验台搬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51938-1 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及部分利旧实验台搬迁项目 合知行实验室技术服务(湖北)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园2栋4层C406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834,600.00 评审总得分:81.65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及部分利旧实验台搬迁项目 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并根据实际验收时间提供不少于 6 个月维保服务。 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春丽、黄莉萍、侯登科(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4,18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8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层、15层
联系人:张照明、刘增南
联系方式:0371-65949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照明、刘增南
联系方式:0371-6594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