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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培育与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1:28: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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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培育与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61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培育与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最高限价:13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豫政采(2)20260225-1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培育与建设项目 1320000 1320000 13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1 资源库体系建设 项 1
2 数字媒体专业教学AI智能体 项 1
3 课程资源建设 套 1
4 “中文+职业技能”课程建设 套 1
5 典型生产性实践项目开发 项 1
6 专业图谱 套 1
7 专家培训 项 1
5.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3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6个月。
5.4 服务地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仍在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和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为中小企业。
说明:
(1)投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视为中小企业。大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小微企业。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即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视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0日 至 2026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远程开标室(五)-2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本项目不适用);
8.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9.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根据磋商文件相应要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67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联系方式: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联系方式:0371-53301569 1823716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