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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河南省洛阳监狱狱内供应站商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0:51: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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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监狱狱内供应站商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CA锁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34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监狱狱内供应站商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400,000.00元
最高限价:74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60047-1 A包:熟食类 1500000 1500000
2 豫政采(2)20260047-2 B包:小食品类 3500000 3500000
3 豫政采(2)20260047-3 C包:乳饮、水果类 1000000 1000000
4 豫政采(2)20260047-4 D包:洗护用品类 800000 800000
5 豫政采(2)20260047-5 E包:日杂用品及其他食品类 600000 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A包:熟食类,负责供货周期内的物资供应及库存调度,包含其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的伴随服务;
B包:小食品类,负责供货周期内的物资供应及库存调度,包含其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的伴随服务;
C包:乳饮、水果类,负责供货周期内的物资供应及库存调度,包含其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的伴随服务;
D包:洗护用品类,负责供货周期内的物资供应及库存调度,包含其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的伴随服务;
E包:日杂用品及其他食品类,负责供货周期内的物资供应及库存调度,包含其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的伴随服务。
5.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
5.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2个月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配送时间要求: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下12小时内送达。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不得提供超过有效期内(供货日期超过产品保质期一半)的产品,不能有酒精、玻璃及其他坚硬物,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A、B、C、E包资质要求:供应商若是生产企业的,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证件(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或者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明)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或者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以及企业缴纳社保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评标开始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声明函)。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包。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按标包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包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顺序递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6日 至 202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CA锁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解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投标费率报价。招标公告中所示的包预算及包最高限价均为估值,结算时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监狱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85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8层803
联系人:范琪芳、纪志明、韩莎莎
联系方式:0371-61292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琪芳、纪志明、韩莎莎
联系方式:0371-6129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