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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市][公开招标][材料设备]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1标段、2标段[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17:32: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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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092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8月27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变更内容

本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

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

现变更为: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

2、原招标文件: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序号

偏差率

满足条件

计分FA

3

αFA>0

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2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FA=20-|αFA|×100×2

现变更为: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20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序号

偏差率

满足条件

计分FA

3

αFA>0

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2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FA=20-|αFA|×100×1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预付款15%,设备到厂验收后付至各批次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后付至各批次的50%,工程验收完成后付至各批次的80%,财政审核完成后付至项目整体的95%,剩余5%为质保金。

现变更为:

10.13.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预付款15%,设备到厂验收后付至各批次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后付至各批次的50%,工程验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80%,财政审核完成后付至项目整体的97%,剩余3%为质保金。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设备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现变更为: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设备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企业业绩

(4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此项最多得3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加分

现变更为:

企业业绩

(4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国内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所提交合同如为外文版本,须同步提供由具备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中文翻译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外文合同原件与中文翻译件内容应当保持一致,中文翻译件作为评审的优先依据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国内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此项最多得3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加分

注:所提交合同如为外文版本,须同步提供由具备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中文翻译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外文合同原件与中文翻译件内容应当保持一致,中文翻译件作为评审的优先依据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协议书、专用条款15.3、专用条款5.2.2、专用条款12.4.1有关内容做相应调整,详见澄清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7、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原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注:1、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变更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等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新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北环与牧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小尚庄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潘洪加

联系方式:15836168731

代理机构: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客小镇)创新楼三楼308

联系人:贾婷

电话:15517307503

受理监督的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监督电话:0373-3079505

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9/03 1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