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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2026年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6-05-14 18:16: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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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2026年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施工)
 
( 65052226012600427001)
 
一、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中: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公共建筑工程规模大型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职务(投标企业须提供承诺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测量员、预算员没有岗位证的可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代替,其他人员如没有相关岗位证书的可提供岗位取消相关官方文件。”

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公共建筑工程规模大型计)。

现变更为: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模大型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职务(投标企业须提供承诺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测量员、预算员没有岗位证的可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代替,其他人员如没有相关岗位证书的可提供岗位取消相关官方文件。”

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模大型计)。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澄清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淖毛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幸福西路790号
联 系 人:赵子骞
电 话:188090294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 系 人:余宗键、张曼、郭时忠、田释月、刘恒运
电 话:18699026580
电子邮件:7420543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