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60203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陈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4-827372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周口市七一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豫发改审批〔2024〕2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9-410000-04-01-692480,招标人为 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hnsggzyjy.hen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监理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60203001
2.3 建设地点:周口市文昌大道北侧、天山路西侧。
2.4 建设规模: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位于周口市文昌大道北侧、天山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4439.3㎡(约36.659 亩),总建筑面积 3548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760㎡,地下建筑面积13720㎡。主要建设审判法庭1栋,地上6层、地下2层。同时配套室外的道路场地、室外管网、绿化、围墙、大门、门卫房(2个,总建筑面积60.24㎡)等。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该项目有关的所有配套设施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完成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履行监理安全生产职责、协调工程参建各方关系、协助合同和信息的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配合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内容。
2.6 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审计部门审定之日止(以后到日期为准)。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监理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要求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
2.7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
2.9 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10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其他承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期内)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至少包括 2026 年 5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社保证明须显示缴纳单位,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并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证书页面“持证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签发日期(年/月/日),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总监理工程师满 65 周岁之日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至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或满 65 周岁当日。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2023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含)平方米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④竣工验收报告。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023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含)平方米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1)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④竣工验收报告。且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中均需体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且需与本次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保持一致,如①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截图中未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需补充提供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需为不同项目。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查询对象: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渠道:投标人“黑名单”-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建设-黑名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黑名单。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黑名单”-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建设-黑名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黑名单。】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查询渠道: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②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③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3.5.4 投标所用资质项(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
【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搜索栏输入单位名称查询】
3.5.5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查询对象: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建设-诚信数据(不良行为)”】
3.5.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到因近三年发生重大监理质量事故或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查询对象: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按无效标处理。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材料核实,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内容存在任意一个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信息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其他要求:
3.9.1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3.9.2招标人坚决抵制围标串标、资质证书挂靠等市场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3.9.3中标人应认真履约,项目实际管理人员、投标拟派人员、合同人员须保持一致且须全过程到场开展工作,否则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定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 CA 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市场主体(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 ”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网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如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6060031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项目负责人:张领涛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岩 杨航
电 话: 0371-55679792/55679799
邮箱:hndm998829@126.com
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
电 话:0394-8273726
202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