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北货运区跨境电商空运中心(国际快件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639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北货运区跨境电商空运中心(国际快件中心)工程已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10-410173-04-01-315796号备案,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北货运区跨境电商空运中心(国际快件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50639001
2.3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河南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北货运区;该项目总体功能区包括跨境电商空运中心(国际快件中心)、陆侧场地、空侧场地。其中陆侧场地包括综合楼及卡口,废弃物存放间,货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小汽车停车场,以及道路等;空侧场地包括空侧场坪、空侧出入口及空侧业务用房、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车辆充电区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其中国际快件中心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采用柱下桩承台基础,上部采用单层门式钢结构框排架。
2.4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包括跨境电商空运中心、综合楼及卡口、连廊、空侧业务用房及空侧卡口、废弃物暂存间、车辆充电棚、先期机检作业棚、地下停车场、室外工程等单位工程,相关建筑工程(包含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不含弱电机房精密空调)、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照明工程、低压变配电工程、总图工程、土方工程及地基处理、充电桩、单向全高转闸门、可移动围网、防撞设施等,以及电子地磅(含卡口及库区汽车衡)、移动打板台、汽车调平台等货运物流设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信息接入系统中的室外弱电管网(包含卡口区域的管井、管线及卡口基础预埋件等)、临水临电施工。与高压供电工程的界面划分以低压主进柜上接线端子(含低压主进柜)为准,以上部分为高压供电工程,以下部分为低压供电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总承包服务范围包括发包人单独招标的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民航专业弱电工程、非民航专业弱电工程、高压供电工程、光伏项目。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争创“河南省中州杯”或省级优质工程奖。
2.6 安全要求:无人身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有关规定,争创“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2.7 计划工期:18个月。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评分项业绩与资格项业绩不得重复。
类似项目:指类似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等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须有盖章页、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内容至少包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五大主体验收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有验收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4 拟派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2)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3)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过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2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工程类相关证书,具备高级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上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1岗,不得兼任,并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且中途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视为无效申请。
3.5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以上要求的年限的自成立时间算起,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3.6.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申请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申请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申请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申请人】;【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其他信誉要求:申请人需承诺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7.2 代表本单位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资格预审申请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3.7.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证明,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7.4申请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8 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市场主体(申请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2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00:00至23:59)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详见http://hnsggzyjy.henan.gov.cn/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申请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6.3 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申请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解密。加密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解密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1-58517527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李玉龙、刘红春、刘梦柯、张昊扬
电 话:0371-61311902
邮箱:hnyxzb10@126.com
3.监督机构信息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2025年10月09日